查看原文
其他

买卖二手房还敢签阴阳合同吗?这个案例告诉你:后患无穷

最近,影视圈的一则则新闻让“阴阳合同”一词频登热搜榜。其实,在二手房交易中,也存在“阴阳合同”,今天我们就来说说有关这类合同的“风险点”


二手房交易中的“阴阳合同”是指交易双方就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、且房屋出售价不同的转让合同。一份用于缴税、过户、审批贷款等称之为“阳合同”;另一份则是交易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称之为“阴合同”。


看似动动笔头就能省下一笔不小的税费,其实,这种操作隐藏着非常大的风险!一起往下看。



01

案例

杭州的曹女士看中了一套价值400多万的房子,与房东杨某签订了定金合同,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,并承诺1个月之内支付首付款200万元,贷款审批通过后进行过户手续。


为抓紧凑齐首付款,曹女士委托中介低价出售自己现有的一套小户型住宅。没过几天,中介经纪人带了一对张姓夫妻来看房,洽谈很顺利,双方以200万元的价格签订了定金合同。


在签订转让合同时,买家张某打起了感情牌:“能不能转让合同只签120万,赚钱不容易,这样操作可以少缴纳好几万元的税费。”曹女士一开始不同意,觉得转让合同签120万元没保障,万一买家反悔怎么办?这时,买家张某信誓旦旦保证:“没问题的,我们再签一个200万元的补充协议,你的房款不会受任何影响。”曹女士有点懵,半推半就之下就签署下了“阴阳合同”!


这之后,曹女士悔不当初。


原来买家张某支付了120万元的购房款之后与曹女士一起办理了产权过户,曹女士一直催问张某80万元余款。可张某一直找理由拖延,最后发了一条微信说:“我已支付全部房款。”之后,人就杳无音讯了。


曹女士万分心急,自己签了定金合同要买的房子马上要付首付款,如付不出,10万定金将打水漂。于是,曹女士联系中介,中介表示也联系不上人,只能尽量帮忙找找,并建议拿补充协议去法院起诉买家张某。可是,曹女士联系张某一直提示手机号码不存在。曹女士联系律师,律师表示可以民事诉讼。


但是,另一边,曹女士因不能按约支付自己心仪房屋的首付款,造成违约,将承担违约责任。


签了“阴阳合同”,且不说曹女士承受了极大的心理压力,就经济损失上来看,房子没买成失去了机会成本,赔了违约金;自住的房子成了别人的却没有拿到应有的价款,还得请律师打官司。


01

风险点

住保房管部门工作人员

滑动查看以下3点内容↘↘↘

1.合同无效。阴阳合同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诚实信用原则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: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利益;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署的合同自始无效。


2.偷税逃税追刑责。阴阳合同中存在的偷逃契税行为,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出后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将会受到补缴税款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:如若偷逃税数额达到法定起刑标准时,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
3.交易纠纷频频出现。阴阳合同所带来的交易风险对买卖双方而言是均等的。无论是做低价格逃避税费,还是做高价格骗取贷款。一旦买方或者卖方要求以网签价格进行交易,对方都将陷于困境中,采取协商、催讨、起诉方式,都会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。而且,由于存在虚假纳税申报,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恶意骗取贷款的违法行为,买卖双方均要面临法律追责风险。 








01

对策和提示

每一位遵纪守法的公民都应对逃税漏税、骗取贷款等的违法行为有深刻的认知,合同的签订应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。


双方签订的合同只有得到法律确认才能被认定为有效,才能受到法律保护。如果合同效力有瑕疵,那么当事人的权利就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,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严密保护。


“买房子”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大事,如签署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,那么买房的风险势必会剧增。抱着“侥幸”的心态签署阴阳合同,如果双方因交易发生纠纷,法院就要对阴阳合同的订立情况及其效力进行审查。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,那么基于“阳”合同办理的过户手续就会因登记不实而被撤销。


在此,郑重提示市民,对于签订“阴阳合同”的违法行为,应坚决抵制,并立刻举报。





相关阅读:

1、《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让买卖双方都有了一把安全锁》

2、《买卖二手房注意了!你的经纪人有实名服务牌吗?》
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